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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上报2010年12月统考免考材料的通知 | |
作者:佚名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:2011/6/10 16:44:53 文章录入:admin 责任编辑:admin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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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位学生: 根据网考办《全国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2010年12月考试工作安排》,为了做好本批次学生免考证件的审核工作,保证符合免考条件的学生能够按时上报免考数据,杜绝个别弄虚作假的行为,网院现将学生办理网络统考免考手续的要求重申如下: 一、 免考科目及免考条件: 1、《大学英语B》:符合以下条件可以免考(1)在2005年(含2005年)之前取得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合格证(2)在2005年12月31日前参加改革后的四、六级考试,成绩达到420分以上的成绩证明(3)参加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(PETS)三级或以上级别证书(4)参加各省学位办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合格(5)入学前已经取得本科学历(6)居住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(7)入学时年满40岁; 2、《计算机应用基础》:除计算机专业学生外,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、或一级A、或一级B或以上级别证书者; 二、免考办理程序和要求 1、符合免考《大学英语B》和《计算机应用基础》条件的学生,在办理免考手续时,要从网上查询(国家考试中心网、吉林省学位网等),并将查询结果打印附后;如果不能查询的,学生须开据相关证明,才能办理免考手续; 2、符合免考条件的学生,必须由本人到学习中心填写免考申请表,身份证复印件贴在申请表后,免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由学习中心审核,学习中心将审核通过的证明材料原件返给学生,证明材料复印件附在该学生申请表后。学生填表时必须自己签字,学习中心不能代签; 3、每位申请免考的学生须提交一份免考证件真实有效的诚信承诺书; 三、统考免考的办理时间 网上免考的办理时间: 10月10日前 免考纸质材料上报时间:10月10日前 四、统考免考工作联系方式 020-22305088(可传真) 李老师 电子邮箱:972365915@qq.com 联系地址:广州市天河区东圃大观中路492号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邮政编码:510663 附件:统考免考申请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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