打印本文 打印本文  关闭窗口 关闭窗口  
关于加强2010-201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及补考的通知
作者:佚名  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  点击数  更新时间:2011/7/16 14:12:39  文章录入:admin  责任编辑:admin

于加强吉林大学远程教育岭南学习中心

2010-201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及补考的通知

吉林大学远程教育全体同学:

根据吉林大学远程教育学院的考务安排, 2010-201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及补考定于934日进行,考试地点:岭南学院第一教学楼(具体安排另行通知),为维护考场秩序,净化考试环境,严肃考风考纪,特将此次考试纪律重申如下:

一、考生在开考前十五分钟凭学生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,且必须对号入座。入座后,将证件放在课桌的左上角,以便监考人员核查。无证或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。

二、考生迟到三十分钟以上者,不得进入考场。考试开始三十分钟后,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。已经交卷出场的考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、喧哗、交谈等。

三、考试中,必须保持考场安静。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,不得利用通讯工具与外界联系,考生不得离开座位、不准吸烟。

四、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,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。不准交头接耳、左顾右盼、偷看、夹带、抄袭、换卷、代答、传递纸条、替考等,以上行为均视作舞弊或协同舞弊。对舞弊和不服从监考人员指挥、扰乱考场秩序、干扰监考人员履行职责者,视其情节轻重,可给予警告、取消考试资料、勒令退学直至开除学籍的处分。

五、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正常考试,需要缓考的学员必须进行缓考申请:缓考申请截止到2011年9月2日。学员从医院、单位开出的病事假证明交到我学习中心。审核通过的缓考学员可参加下一个学期的补考。

六、如学员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缓考申请,或申请理由不充分未能参加正常考试的学员按重修处理,考试违纪的学生也按重修处理。重修学员按降级对待,根据缺考课程数目,降级至相应年级。重修学员参加考试需提交考试申请。补考只针对上一学期综合成绩不合格的科目,每生补考科目最多不超过四科。

参加补考学生名单及补考科目见附表,请有关同学严格按以上要求参加考试,特此通知。

附件:补考大作业完成要求及题目

吉林大学网络教育岭南学习中心2011年9月补考名单

 

吉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

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学习中心

2011 年7月15日

打印本文 打印本文  关闭窗口 关闭窗口